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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些罪犯未成年的子女现状堪忧

1998-04-04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随着社会的进步、人民素质的提高,儿童的教育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。但同时我们还应看到,罪犯子女的品德教育和健康成长往往容易为人们所忽视。日前,笔者通过调查发现,一些罪犯的未成年子女生活现状令人担忧。

一、负罪感和压力感。这些罪犯的子女步入校门后,随着知识的增长、眼界的开阔,渐渐地明白了什么是真善美和假恶丑。对于父母的犯罪,他们切齿痛恨,同时对于受害者他们又有一种负罪感。负罪感导致他们丧失自尊心,产生自卑心理,渐渐地失去了进取心。这些孩子因父母的犯罪自觉低人一等,加之社会上攀比之风盛行,与一些干部子女相比,他们的生活条件、学习条件更是相差甚远。有的学校老师和同学自存偏见,孩子稍有差错,就拿他们父母的行为来一概否定,孩子思想压力加大,丧失自信心。某城关镇刘某1997年因盗窃被判刑两年。他八岁的女儿在学校便被人视为“贼娃”,常常无端被人怀疑,有的小朋友在家长的怂恿下拒绝和她一起玩耍,致使她整日郁郁寡欢,反应迟钝。

二、自暴自弃。社会的偏见,加之缺乏父母之爱,缺少家庭的温暖和正确适时的诱导,很容易使他们产生消极对抗情绪,自暴自弃,渐渐误入歧途。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并不罕见。王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刑,妻子改嫁,他十三岁的儿子王涛中途辍学,随年迈的爷爷一起生活。儿子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去探望父亲,并为父亲捎去两包廉价烟。后来爷爷患上了肝炎,没钱医治,王涛去亲戚家借钱,未能如愿,又到邻居家求援。左邻右舍心存戒心,很少有愿帮忙的。王涛在仲秋前夜,约了两个伙伴潜入郊区一个批发部内搬走了一箱香烟、两箱月饼。审讯室内,王涛流着泪告诉公安人员:“没人能看得起俺。要过节了,我得想法给俺爹送点月饼、送包烟,反正俺也是破罐破摔了。”就这样,父亲尚未走出牢门,做儿子的又触犯了法律。

罪犯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问题不容忽视。笔者认为,关心培育这些罪犯未成年子女应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:

一、教育孩子正确认识父母的犯罪。这些孩子的父母因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走上犯罪道路,理应绳之以法。要使孩子明白,不管是谁,只要违法犯罪,都应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。对他们的父母科以刑罚,为的是挽救他们,帮助他们改过自新走正道。做子女的,要帮助父母好好改造。同时,也要教育他们从父母身上吸取教训,摒弃杂念,好好学习,长大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。

二、教育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。要让孩子认识到:人生在世,就应对这个世界尽自己的责任,不要怨天忧人,把一切都归咎于自己的父母。要学会自己对自己负责,从小树立明确的学习目的,只要自己不断进取,努力学习,就能成为祖国的有用之才。

三、筹建社会性儿童回归学校。从某种意义上讲,爱心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依托,人人都需要爱,对于那些失去父母之爱、受人歧视的孩子更是如此,应提倡筹建社会性儿童回归学校,对那些父母尚在服刑、无人照料的子女予以收养、照顾,并予以教育引导,促使其全面发展。这一方面有利于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,另一方面也预防和减少了某些方面的犯罪,同时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打下了良好基础。(王德慧曾庆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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